宁波市北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通告第六号

宁波市北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通告

(第六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企业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多渠道劝阻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含中转和有居住、旅行史等,下同)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回北仑。

三、对已经返回的员工,各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有条件的企业须在厂区建立集中留观隔离区登记个人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

四、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隔离观察14天期间员工的管理和服务,不得让留观人员擅自离开隔离观察场所。如有发热、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拨打给予专车接送。

五、各企业要依法保障未能按期返回复工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要严格按照“八个必须”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区经信部门或属地街道报备。

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希望全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朋友们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共同构筑辖区的生命安全防线。如有疑问及相关信息反馈,请联系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或属地街道防控中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仑区疫情防控信息联系电话

北仑区疫情防控办公室

年1月31日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全区工业企业假后

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现对企业结束休假正式复工后有关疫情防控情况作出如下通知:

一、必须要有防疫应急预案。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全厂建立起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规上企业复工要报经信部门备案(咨询,),规下企业报街道备案。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情较重地方来源地人员。对于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暂停返岗,如已返厂的,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设置固定场所,严格落实医学观察14天,如有疑似症状,及时拨打给予专车接送。

三、必须要有消毒和检查措施。企业要每日对厂内车间、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企业必须配备口罩等防疫措施,每天对全体人员进行入厂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实行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情况进行登记。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必须要有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企业复工前和开工期间要组织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电子显示屏等位置悬挂或投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充分利用企业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qianghanzy.com/sstg/sstg/122144.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