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通过各地反馈的情况,推广PPP面临“六难”:
一是观念认识转变难。部分地方把思想局限在缓解债务压力上,将推广PPP当作又一次“甩包袱”,没有把注意力转向加强监管上,甚至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规范推广运用难。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将PPP简单等同于新的融资渠道;
三是社会资本寻求难。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是个别地方政府契约意识薄弱,同时地铁、轨道交通等部分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有实力、具备对外投资运营实力的社会资本也十分有限;
四是工作协调推进难。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等方面形成了固化的行业运作思路和习惯,PPP作为一项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时难度和阻力很大;
五是操作实施过程难。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机构既缺乏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又缺乏PPP项目运作经验,操作能力相对不足,在项目谈判过程中,难以与社会资本特别是境外资本在一个平台上对话;
六是融资渠道通畅难。目前,PPP项目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银行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较高并需提供担保,难以实现无追索或有追索的项目融资,融资成本较高。
现实中PPP模式“叫好不叫座”,除了投资项目大都属公益性项目、回报率低,民资担忧风险缺乏参与主动性、积极性之外,还折射出民资对政府诚信之忧。有些地方政府在PPP模式中扭曲了双方平等、互利关系,让民间资本产生惧怕心理。这些地方政府的诚信缺失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传统投资思维观念根深蒂固,在投资活动中“老大”思想严重,甚至以政府强势地位任性支配投资合作行为,以政府意志左右企业经营、以政府权力压制企业经营决策,无法保证民资合法经营权益,使PPP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流于形式。
二是一些地方思想不够解放,怕民资获益过多影响政府投资收益,于是变着“戏法”刁难民资,甚至有意设置障碍干扰合作模式正常运行。有的地方过分强调政府优势地位,不考虑合作伙伴合理权益,导致民资屡遭挫折;有的地方抱着“政府吃肉、企业喝汤”思维,将能源、通讯等高收益项目仍垄断在国企手里,把一些回报低、投资周期长的公益性投资项目扔给民企。
三是缺乏契约精神,以权压法,且领导换届后往往另搞一套。
很多人会问,最近监管层不是在终结金融自由化,规范金融创新吗?为什么又特别为PPP项目专门开通了一个金融产品呢?
其实,不光是PPP项目,包括IPO扶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接下来我们都会看到各种金融创新。一方面打击无序炒作和抑制资产泡沫,一方面为政府项目和国企脱困创造一切金融条件,这就是目前整体金融工作的趋势。回顾今年的债转股、CDS等等,你敢说这不是金融创新?
接下来,中国资本市场将会进入新的棋局,那就是民间资本跟政府玩、跟国有企业玩,这里面也无所谓什么“国进民退”、或是“国退民进”,总之,都叫“混合所有制”。
来源:清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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