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
从年12月29日19时起
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提升为红色预警
12月30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
停课+车辆限行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文件
重污染应急()80号
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match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的通知》(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6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年12月29日19时起,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提升为红色预警,12月30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并在应急响应前至少将如下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
(2)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3)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5)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6)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7)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8)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9)道路保洁采用抑尘剂等措施抑尘。
(10)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各县(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确保12月30日20时前上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区)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自12月31日起,每日15:00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邮箱:dzzwr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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